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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三节 破而后立(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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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一打开,然后念道:“初,萧相国定九章律,其《告律》曰:贼杀伤及盗它人,公室告。”

“子盗父母,父母擅杀、伤、髡子女奴婢,不为公室告!”

“……………………”

王曼一连念了十几条律法,这些都是汉初的法律,刘邦和萧何抄袭的秦法,基本上,那个时期,汉法与秦法可能有差别,但最多也就是个中译中。

就好比后世的复制粘贴党,最多改个主角配角名字而已。

本质上,汉法的根本还是秦法,是以李悝的法经作为基础,衍生而来。

那个时候的法律,真正是简单粗暴。

法家编出来的大网,几乎无所不包。

刘氏真正搞原创,那还要等到惠帝时期,叔孙通献的《傍章》十八篇。

但这《傍章》却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一部礼仪规范。

而且,因为当世儒家的尴尬地位,叔孙通不敢对皇室和诸侯王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所以这《傍章》只是规定了士大夫、贵族之间的礼仪和这些人朝拜天子的礼仪。

再多就没了。

不然,后世的司马光也不会捶胸顿足,满地打滚的哀叹:惜夫,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枇,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

是以,王曼也就直接跳过了《傍章》,道:“吕后则不然,其法以严,故其公室告日增,家罪渐为公罪……”

“如吕后所令:妻悍而夫殴之,非兵刃,勿罪!”

“其又令曰:妻殴夫,耐为隶妾!”

“……”

刘彻听着却是在心里微微一笑,人皆说,世皆以弱亡,而汉独亡于强。

那大汉帝国是怎么做到,哪怕是天下分崩离析,一镇诸侯也可以追亡逐北,吊打世界?

答案就在法律里。

就隐藏在汉法的条条框框里。

汉律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既申明了封建君主制下,作为家庭主人的男性的权威。

譬如这些律法之中,每一条,都是为了维护男性主人的威权。

丈夫打老婆,只要不用兵器,打了也白打,但凡老婆敢反抗,对不起,耐为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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