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常在答应(2/5)
“中枢内阁、六部两院诸寺等官员,适时的调整职位,倒也有必要,”
大明以前制度,官员考满为九年,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为三等,根据考核等级结果,对官员进行升黜转迁。
凡升迁,考必满。
低级和中高级官员的考满方法有所不同,在京四品以上官、一切近侍官与御史等,在外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皆由皇帝亲自考满。
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及各衙门属官,则由本衙门正官进行考满,再由都察院进行考核。
故而在官员补缺之时,特别是中下级官员升补之时,会从已经考满的官员中选拔。
不过王朝越久,官缺其实越少,官缺产生也并非能跟考满时间刚好吻合,所以官职出缺,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从未考满过的官员中选择合适人选。
员缺当补,不待满者,曰推升。
说到底,最关键的还是缺,也就是位置,有位置空缺才能升。
否则就算考满,可如果没有空位,那也没用,顶多晋阶,而不能升职。
有缺补的未经考满的官,如果改授品级和原品相同,也还可以累加之前的任职年数,继续考满。
已不在任上的官员侯缺,就相对更复杂些。
主动离职官员如回乡丁忧,或迁葬、治丧、侍亲、祭祖、省亲、送亲、送子、生病等离职,也有因公事离职的。
因事离职的,都要赴吏部作缺,获得离职期限,期满后再到吏部报备,听侯补缺任和。
一般新获得做官资格的人员,也还需要听侯选任,他们又分正途候选人员、杂流候选人员及其他途径入仕候选人员。
所有官员任期,官方正式说法叫考满,考满又有中高级、低级官员区分,也有京官和地方区分,甚至有内地和边地的区分,不同区分有不同标准。
考满,例应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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