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一百四十章 职场竞争,无法避免(4/5)
一开了之,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省事的办法,也非常出气,但这并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因为这些人开除的话,将会对其所负责的项目造成严重影响,从而造成巨大损失,这是吴浩不允许的。
所以这个度必须要把握好,比如对于主犯,和问题严重的人员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该送警的送警,该起诉的起诉,针对于这类人,必须要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而针对于一些问题不太严重的从犯或者是涉及人员呢,那就得高高的举起,轻轻的放下。
就这么开了他们岂不是太便宜对方了,所以既要给对方一个终身难忘的处罚,让对方以后不再继续犯错,而且还要给对方一个可以接受的改过机会。
一棒子打死固然解气,但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只有将人员留在公司,继续为他们创造价值,这样才能够弥补他们所造成的损失。
最后,吴浩也要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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