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万元户的杀妻歹念,1993年陆良县“10·30”鱼塘女尸案(1/5)
1993年10月22日,天高气爽。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少妇王吉美,匆匆吃完早饭便踏上了小百户乡通往永清河水库的山道,去看长年在外承包鱼塘的丈夫蒋爱生。
年仅27岁的少妇王吉美,已是两个小孩的妈妈。丈夫蒋爱生在距家三十多公里外的永清河承包鱼塘,有时几个月也不回家一次,王吉美一人在家操持家务,伺候孩子及公婆。她常牵挂丈夫在外是否生病,也害怕丈夫在外“偷野花”。因此,这天大清早她做好饭给孩子吃后,将孩子交给公婆,自己换了套较好的衣服,简单地梳了梳妆,带着一袋蔬菜就急忙去看丈夫。
然而,王吉美自这天出门后就再没回来。她究竟到哪里去了?
10月27日,蒋爱生回到家里问父母:“王吉美是否将他给的2700元钱带回家还鱼苗款?”
父母说:“王吉美22号去水库上找你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蒋爱生急忙到岳母家寻找。而王吉美根本就没回娘家。蒋王两家感到事情严重,立即奔走相告,动员了十多个亲人四处寻找。走访了所有的亲朋好友,找了两天仍然不见王吉美的踪影。
王吉美的两个弟弟对蒋爱生产生了怀疑,便逼着蒋爱生带路寻找,并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若找不到,就要把蒋爱生送进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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