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控辩初次交手,请停止诱导提问!(2/5)
“对。”
“笔录的最后一页有你写的一行字,请你向大家宣读一下。”说着,马东生递过一份笔录,让法警交到郑方的手里。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一致。”郑方说道。
“我没有问题了。”马东生说道。
整个讯问过程,马东生并不纠缠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他不需要在法庭上让郑方亲口承认相关案件事实。在这个场合,郑方死咬着不承认,马东生也是没有办法的,反而可能造成整个局面的被动。
马东生对于这个场面,自然有应对之法。他不会犯年轻检察官常犯的错误。在庭审过程中过于急躁。要知道,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是程序的操控者,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对检察官有所畏惧。
在审判阶段就不一样了。程序的操控者是法官,检察官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与律师一样进行交叉盘问。这也让被告人对检察的畏惧感有所下降,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已经明确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在自己的操控力下降,而被告人的反抗意志在上升的时候,就需要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既然被告人已经直接否认之前的口供,马东生就开始绕开事实,只谈笔录的签名以及内容来源。通过讯问,既实现了巩固口供证明力的作用,又回避了与被告人的直接对抗。让郑方本来要说的话,没有机会说。这是庭审中最为智慧的表现,也是最简单有效的表现。
郑方翻供了,这种突发事件,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平息了。被告人当庭翻供的事情,今天的庭审出现了,未来别的庭审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会一直出现在司法程序中。应对这种口供的反复,已经成为检察官的基本功。马东生在庭审中轻松平息了郑方翻供可能带来的影响,显示出了他出色的功底。这一刻法庭属于马东生,整个节奏进入了他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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