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若经她的苦,未必有她善(2/5)
大妈支吾了半天,他们才听明白。她儿子四年前遭遇一场车祸,命捡回来了,却变成了植物人。儿媳给儿子找了郊区的一家康复医院,费用虽高,但觉得大城市医疗条件好,兴许能有奇迹。出事前儿子在老家的县城按揭了套房子,现在是儿媳一个人还贷款,还要付住院费。俩人以前的感情一直不错,儿媳能做到这份上,家里人虽痛苦,但也觉欣慰。
可一周前儿媳来医院,透露出离婚的想法,说人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不想再撑下去了。还说这里的费用太高,想让儿子回老家。老人急了,每周六儿媳都会去看儿子,今天左等右等没有来,想了又想,她特意从康复医院赶来找儿媳。儿媳没见着,却撞上了援助咨询。
“您儿媳是做什么的?”高舒秋问。
大妈指指前面的大楼:“在那里做保洁员。”
高舒秋很敏锐,问:“做保洁员的待遇怎么样?她一个人有能力还贷款吗?”
“她下班了,还做几份钟点工。”
高舒秋了然,也是个不易之人。她单刀直入:“阿姨,您想咨询什么?”
“我就是想问问,我儿子已经这样了,他们能离婚吗?”
“这种情况呢,您的儿子在法律上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高舒秋见大妈一脸茫然,又用大白话解释,“就是说您儿子现在没醒过来,您和您的丈夫就可以代表他处理相关的事情。”
阿姨惊慌:“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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