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八王议政二(1/5)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使各旗的和硕贝勒(固山贝勒、旗主贝勒)拥有很大的权力,分别成为本旗的所有者和军事统帅,是本旗之主,与旗下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君臣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主奴关系。旗下官将兵丁,都得听从旗主贝勒的调遣,都须服从旗主的命令。
早在天命建元的前三四年(1612-1613),努尔哈赤就在进军乌拉时说了两句纲领性的要紧的话:“若无阿哈,主(额真)何能生!若无诸申,贝勒何能生!”
天命六年(1621年)闰二月,努尔哈赤又说:“贝勒当爱诸申,诸申须爱贝勒。”同年二十八日他又下谕讲:“汗善待国人,国人对汗亦好,贝勒善待诸申,诸申亦对贝勒好。若汗知国人之苦,贝勒知诸申之苦,则诸申、伊尔根虽劳苦从事,亦无怨恨矣。”
这一系列的汗谕,中心思想是诸申必须尊诸贝勒,特别是本旗旗主贝勒为父,听其辖束,当兵服役,纳赋供税,为其效劳。若有怠慢不恭,不要说一般诸申要遭受旗主贝勒的从严惩处,就是八旗官将也要罚银降职,甚至监禁处死。由此可见旗主贝勒权势之大。八和硕贝勒拥有这样大的权力,是“共治国政”制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
另一方面,选择汗位继承人的困难,也对共治制的出现,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努尔哈赤从一个小部酋长之子,在父、祖被杀,亲族变心,部众离散,仇敌威逼,险遭灭门之祸的恶劣形势下,英勇不屈,几经鏖战,历经千辛万苦,才网罗了一批战将,打下江山,建立起强大的后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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