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交易所终于向转融通所存在的问题出手了(2/5)
对转融通业务规则作出上述修改显然是有必要的。至少像“同益中”式误读就不会出现了,因为在“同益中事件”中,理应属于前十大股东的两名战略投资者因为出借股票,结果从在统计时退出了前十大股东之列。而像“高瓴”式钻空子减持也就找不到借口了。因为“高瓴”式减持,就是将出借股票带来的实际持股减少,当成了自己规避提前进行信息披露的借口,毕竟5%以上的持股大股东减持股份是要提前进行信息披露的,而高瓴在出借了1%的股份之后,自己的实际持股就变成了5%以下,进而逃避信息披露的义务。而根据沪深交易所新的转融通规则,二者合并计算,借出股份并不影响出借人的持股总比例,于是高瓴违规减持也就找不到借口了。因此,沪深交易所对转融通规则的修订对于转融通业务的规范是有积极意义的。
不过就转融通业务来说,有两大明显的漏洞是应该尽快补上的,因为这涉及到维护法律的尊严问题,也涉及到转融通业务的遵纪守法问题。这两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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