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梁妠(二)太后临朝(4/5)
诏书中明确指出:“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有之。”这意味着孝廉和廉吏身负重大责任,他们不仅要治理城市,管理民众,更要坚决禁止奸恶之事,推举善良之人,因为这是实现国家教化,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所在,必须始终坚守。
接着,诏书进一步强调:“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吏子孙,不得察觉。”这一规定,提高了参选的门槛,要求官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历和年龄,并且拥有特殊的才能和良好的品行,才能参与选拔。
同时,对于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吏的子孙,坚决取消其参选资格,从源头上杜绝了,不良分子混入官场的可能性。
“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此句更是表明了梁妠,坚决打击不正之风,杜绝虚假请托的决心,旨在为那些廉洁奉公,坚守正道的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他们能够坚定地秉持自己的操守。
“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这是梁妠对各级官员的严厉要求,让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她将密切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这一系列诏令的颁布,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为整顿官场风气,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东汉末年政治腐败,人才匮乏的局面。
这使得普通民众看到了朝廷改革的决心,增强了对朝廷的信心,缓和了社会矛盾,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之,梁妠颁布的这一系列诏令在当时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为东汉王朝的统治注入了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梁妠以非凡的决心和勇气,先后多达六次郑重地下诏求贤。这种积极寻求贤能之士的举动,彰显了她对于治理国家的深切渴望和坚定决心。
在众多受到重赏的能安内攘外的官吏之中,武陵太守李进,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李进凭借其卓越的才能和智慧,成功地治理了武陵地区,使得当地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秩序井然。
交趾刺史夏方,亦是如此,他在交趾地区励精图治,抵御外侮,稳定了边疆局势,为国家的安宁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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