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0章 不说透会闹误会(1/5)
北明公司用流动资金购车这件事,对贾勇来说,还有些棘手。
贾勇是华艺国贸公司的代表,担负着监管华艺国贸公司提供给北明公司的十二万美元贸易融资贷款的责任。
北明公司回收的货款,应优先用于偿还华艺国贸公司的贸易融资贷款。在北明公司偿还这笔贸易融资贷款之前,不得进行与节能灯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投资。
这种监管模式在华艺国贸公司与北明公司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中,有着明确的约定。
贾勇考虑自己究竟应当如何回应陈先生呢?最为简单的方法,恐怕便是向华艺国贸公司请示,寻求师父陈淑娜的指示。
贾勇心里也很清楚,国内方面对于巴西的实际情况知之甚少。如此一来,他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要求严格按照《合作经营协议》中的约定来执行相关条款。
如此这般,贾勇的请示实际上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这显然只是一种推卸自身责任的手段,将拒绝陈先生想法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公司。
可这样做的后果,正如陈先生所分析的那样,北明公司的发展可能因为开发新客户陷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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