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三级官府(1/5)
话说那秦国初立之时,地域狭小且民众稀少,其官府之设置竟与大汉如出一辙,皆采用郡县两级制,并无专任刺史一职。
然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随着秦国不断开疆拓土,所征服之地愈发辽阔无垠。面对如此广袤之疆域,仅凭原有的郡县制度已然难以有效治理。于是乎,朝廷另辟蹊径,创设了总督府或都督府等机构,以此来统辖这片广袤大地。
然而,这总督与都督手中权势过重,犹如一把高悬于秦王刘胥头顶之上的锋利宝剑,时刻威胁着王室之安危。为此,刘胥忧心忡忡,夜不能寐,苦思冥想如何化解此般危机。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刘胥终于下定决心:于统治根基已然稳固之处,改行州府制度,并将文臣武将分别管理,以期能降低日后发生叛乱之风险。
简而言之,新的行政架构便是由州(府)、郡、县三级组成。其中,州类似于后世之省份,负责管辖数个乃至十几个郡;而府则类似于当今之直辖市,其所辖郡县数量相对较少,但往往设立于对国家至关重要之地区。至于各州之长,则被尊称为“州牧”,官居从二品;各府之长,则名曰“府尹”,位列从三品。
经过秦国长期统治的西域以及北印度地区被选作首批试点之地,而安西城则成为了这片广袤土地的府城所在地,并将其周边的龟兹与焉耆两郡也划归进来,共同组成了东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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