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包税和农奴(1/5)
在这些宜居小岛之上,人们正在辛勤地从事着农耕活动。这些被俘获的人们将以家庭作为基本单位,每一百户人家组成一个村落,并被分配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屯田。每年,他们需要将所分得土地收成的五成上交。
根据岛屿面积的大小,每个岛屿通常会安排一到两个百户村,但由于这里的宜居岛屿平均面积只有一两平方公里左右,所以无法容纳过多的人口。
相比之下,在印度地区,这一比例要高得多,那些可以实现一年两熟的土地需要上交七成的收成。
每个村庄的管理者由当地郡县选派退伍的八部众成员或精通汉语的当地土着担任。他们肩负着监管和教育农奴的责任,同时也负责按照黄册记载的土地数量向朝廷缴纳粮食。这种制度在秦国被称为“包税制”。
这些被任命为村长的人并不收取任何报酬,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农奴在种地之外额外工作的报酬。
而对于官府来说,只要能收到账册上规定的固定税额即可,至于其他方面的事务,则一概不管。因此,村长们需要在上交足够的粮食之后,还需贿赂当地官府,才有机会获得下一年度的包税权。
而这些村长在压榨农奴身上获得的收益十分巨大,这可是整整一百户人家啊!只要稍微有点头脑,就能赚取不少财富。他们用这些收益来雇佣打手,严密地看管农奴,并贿赂官府官员,以确保自己的地位稳固。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