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登闻鼓(2/5)
只要费出了衍圣公的爵位,从此孔家再也无法生出任何风浪,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
诛杀孔家三十一人,还有流放加上关押的,百姓的仇怨能够报,暴昭的仇也能报了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孔家那么多的罪过,很多何衍圣公本人都没有直接关系,也不用他本人亲自下场做恶事。
当然,也可以把这些罪名归到他的头上,可无论怎么死,都不过是个死罢了。
古代阶级思想严重,就算孔讷真的该死,朝廷也要给他们留一些恩德,否则会显得太冷血。
用一个被贬罪人的人,堵住一些人的口,既能够彰显自己的“仁慈”,也免得他们再提册封衍圣公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况且孔讷,能活多久,是死是活,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吗……
下朝以后,朱允熥让人把刑部尚书杨靖,和大理寺卿周志清,留了下来。
在文华殿的西配殿,集义殿中,还有户部郁新、傅友文、齐泰、铁铉、暴昭等人。
因为不是正式的朝会,所以没有那么多规矩,每个人都坐在锦凳上,气氛也比较融洽。
杨靖询问说道:“殿下,不知召微臣前来有何吩咐?”
朱允熥道:“杨部堂,关于大明律法,你前些日子有所提议,今日再说说吧。”
杨靖点点头,说道:“殿下,大明立国之后,陛下就非常重视律法的颁布,经常让官员讲解《唐律》,陛下听过之后就去其精华,保留了一些。
后来又经过修订,才有了现在律法的框架,所以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
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
“其中“五刑”条规定刑有五种﹐即笞﹐杖﹑徒﹑流﹑死﹔在“六律”的具体条款中又有凌迟处死﹑边远充军﹑迁徒﹑刺字等刑罚﹔
“十恶”条规定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种所谓“常赦所不原”的重罪。”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