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爱情这个词(2/5)
朴舍的厨师便是老板,只做中餐,但厨艺比起五星级酒店的厨师还要好上许多,虽然价格高,但想在朴舍用餐,位置依然十分难预定,因为他一餐只接六桌。
沈夕岚是知道这个规矩的,因为她之前和慕子云去吃了一次,有听他科普。
她满足地吃了个饱,放下筷子问莫景森:“你怎么每次都能打包朴舍的?据我所知这里不外送?”
“那老板初创业的时候钱被人骗了,我借给了他,没要利息,只是有个条件,我要吃的时候,第一时间给我送,包括钱还上后也不能变。”莫景森淡淡地陈诉事实,没有为此骄傲的意思。
“你试吃过他做的菜?”沈夕岚好奇地问。
那店装修将低调的奢华体显了淋漓尽致,投资可不小的,他是商人呢,不直接投资分红还连利息都不要,如果做得不合胃口,那就直白了说是做慈善了。
哪知,莫景森摇摇头:“没有,那段时间我忙,没去过他店里,有次被合作方请去那里吃饭,才发现味道不错。”
沈夕岚虽意外可又有种是他会做出来的事那种感觉,像李嫂,不也是因为他的善举才有了今天。
和他起比来,她的格局还是小了些。
莫景森喝了口汤点点头:“这汤不错,你不再喝点?”
沈夕岚摸了摸吃撑的肚子拒绝得艰难:“太饱了。”
莫景森跟着瞄了眼她微凸的肚子,嘴角勾了抹笑:“昨晚莫姝睡你家了?”
“嗯,诶,我半夜走了没给她们说,应该会着急了吧?我手机呢?”沈夕岚起身在办公室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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