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九(2/5)
听了他说的这句话我很想说一句:“既然你对你的前妻那么有情有义,当初你为什么还要抛弃她而去找小三呢?”可是话到嘴边我却没有说出来,而是针锋相对的说了和他差不多相同的一句话:“你要是我前夫,我就是一分钱都不要都行。”
法官见我们当庭争吵了起来,赶紧用法槌敲着桌子说:“安静。”于是我们都不再说话了。
都安静了下来以后,法官又问张旭:“你的意思呢?”
张旭大概是被我这个要求气到了。我能想象得到我这样的要求他得多么的生气,尽管我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可是他这种视财如命的人,欠我儿子的两万块钱尚且不认帐,而且离婚的目的也是为了侵占我的财产。如今我即要分房分车又要他赔偿,他哪能不急呢?
“要分房子行,我这个房子都是借钱盖的,她要想分房子,她就还钱呗。”张旭说。“而且我不能赔她钱。我们的实际婚姻才一年多的时间。是她不管家,我才找的人。”张旭又开始说他认为的理由。
法官倒没有说他赔不赔钱的事,而是问他:“你现在还和那个女的一起生活吗?她还在你家吗?”
“没在我家,她早走了。”张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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