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区域总部(2/5)
组屋是由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一种公共房屋, 多提供给中下阶层和贫穷家庭居住。
购买组屋仅限月薪不超12000新币的坡县公民, 每户仅限购买一套组屋。
如果刚买组屋就卖掉,将会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公民购买组屋后,五年内都不许出售, 如果挣到钱了, 想要买更好的组屋, 只能等五年后才能购买,而且必须将现有的组屋卖出,维持一家一屋的原则。
购买组屋除了低廉的价格外,还有官府的多项购房补贴,即使是刚结婚初入社会的年轻夫妻,同样能够独自承担购买组屋的费用。
要是还买不起,有一种人民组屋,产权属于官府,老百姓可以租房。
截止2008年,85%的坡县公民都住进了政府的组屋。
其中,93%的居民拥有其房屋的产权,另外7%的低收入家庭向政府申请的是廉价租赁组屋,即人民组屋。
还有约20%的高收入家庭则在市场上购买的商品住宅。
这种根据收入等级来分配住房资源,“劫富济贫”的发展方式,虽然还是没能遏制住商品房售价的上涨,但确保了底层民众“居者有其屋”。
外国人和高收入人群购买面积更大、环境更好、价格更贵的商品房,可以给坡县官府提供一笔不菲的地皮财政收入,然后官府又拿这笔收入建更多组屋,补贴更多底层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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