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法外狂徒张三(下)(1/5)
“第二种特殊情况叫互殴行为,这个其实很好理解。”
“张三在经过小巷的时候开始诱惑大汉,大汉一见张三长得是真丑,就开始问候张三的近亲属,张三也是个暴脾气不能忍就骂了回去。”
“两方骂着骂着就骂急了,也不知道是谁先出了一拳,两个人就扭打在了一起,最后两个人缠在一块,警方来了分都分不开。”
“后来讯问的时候,两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说他先打我的,都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这个时候怎么处理?”
“这就是互殴行为,两个人斗殴不能各自主张正当防卫,因为双方都不是为了让自己免受侵害才实施了加害行为,互殴互殴肯定是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打对方不是为了让自己不被打,就是单纯地想打人而已。”
“所以这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不过当然还会有极其特殊的情况,理论上叫互殴时一方突然出现杀伤性武器。”
“这听上去好像也不太理论哈。”
“什么意思呢?”
“就是张三本来和大汉赤手空拳打得你来我往,然后张三却突然从背后抽出了早就藏好的大砍刀。”
“这个时候大汉之后的行为其实就脱离了斗殴行为,如果可以认定有防卫主观意图的话,是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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