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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三章 恶龙(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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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世用实话实说,也自有皇帝另外派去的眼线实话实说,劝降时候说的那番“你李自成造反当得皇帝,我等如何不能在爪哇做一番大事”的话,让皇帝很是不爽。

对日一战,皇帝曾经给群臣说过三鉴,其一就是万万不可封建。

封建的后果,在对日一战中展示的淋漓尽致,各怀鬼胎、保存实力、坐山观虎斗、取而代之……种种这些,都让皇帝定死了不封建的想法。

在皇帝眼里,南洋可以有朝贡国,但这朝贡国绝对不能是华人建立的。

他是天子,自认为是所有华人的君,可以允许马打蓝素丹国、文莱、苏禄等国朝贡,但不可能允许华人自己建国。

其实从明朝建国之初,强人皇帝就看到了南洋的好处。

朱元璋就说过:尝闻凡有中国利者,利尽南海,以今观之,若放通海道,纳诸番之微贡,以其来商市舶之所,官得其人,取合古征,则可比十卅之旷税。

刘钰说南洋获利,不下几个河南地税,李淦当然是相信的。

问题是,作为皇帝,他要考虑日后南洋怎么“取利”,以及南洋的统治模式。

明朝那一套,说白了,其实和荷兰做的差不多。

换了个皮,里子还是那个里子,简而言之两个字:垄断。

官方垄断,和贸易公司垄断,单就形式上,差距其实不大。

海禁加朝贡贸易,可以使得皇室垄断对外贸易。比如郑和下西洋,皇室想要得利,必须要有一个先决条件:禁海。

郑和下西洋时期的海禁,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的“非公司船只不得过好望角,违者击沉,货物公司一半、王室一半”有本质的区别吗?

大明前期禁海,自己的大船纵横西洋带货;这和东印度公司的船纵横好望角以东,但私人的船敢越界,东印度公司直接击沉……无非是一个在岸上抓、一个在海上抓而已。

禁止私人出海,同时官方垄断贸易渠道,这就能够获得超额利润。不垄断,哪来的超额利润?

皇帝为了搂钱,一些做法其实也和东印度公司可谓殊途同归。看上去有差别,但思考一下本质,差毬不多。

荷兰人为了确保香料价格,一船船的香料往海里倒,确保稀少,卖上高价,这是市场调控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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