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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匹夫之怒》(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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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秋兴居,它的名声由来已久。

秋兴,北方人称为蛐蛐儿,又名蟋蟀、促织,天生好斗的寻常小虫。

簧草一拨,它们就如同驰骋沙场的将军。

这小小的罐中争斗,可以让人为之痴迷,或是倾家荡产。精通蟋蟀的特性,就如同听懂它们的叫声,把蟋蟀驾驭于股掌之中。

他们是斗蟋蟀的重要人物,养花养狗养鸟都有专门的人,统称为把式。

秋兴楼夜夜都有把式开赛斗蟀,庄家盘口,有人一夜暴富,有人血本无归。

这一活动,也是长安纨绔子弟不得不学的本领之一。

而赵文宾,就是这家秋兴居的幕后老板。利用了叔父赵嵩的势力,从别人手中巧取豪夺而来。

大堂内,人声鼎沸。

一个把式,满头大汗的拨弄手中的簧草。

反观对面的把式,却稳若泰山,不急不慢。

“咬它!”

“上啊!金吾卫!”

“咬,对!牙门将军!咬死它!”

罐子中,两只小虫叫声响亮,不断的来回交战。名叫金吾卫的蟋蟀,通体金黄,牙口极好,是秋兴居里数一数二的猛将,以有五年高龄,多年来还未尝过败绩。

今晚挑战它的是,城东的赌坊掌柜丘老板。他的“牙门将军”通体翠绿,此类蟋蟀产自宁津,凶猛好斗,腰细体长。又因为宁津玉簪闻名天下,此种类蟋蟀别称玉簪腰。

“怎么样,邱老板,我看你今晚这一千两,也要输给我了!”赵文宾抱着一个侍女,身后的侍女在为他扇风,还有一个在替他捶背。

邱老板身形有些哆嗦,时不时拿着手帕擦着额头的汗:“文宾兄,胜负未分。你要是把我的牙门将军吵输了,那我可就不认账了。”

“哟嚯,你这老头还跟我玩这一套。”赵文宾讥笑了一句,“那我就闭嘴,这规矩我也守了,待会儿你要是输了,就别拿这套来搪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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