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这个逼装得很棒!(1/5)
“换所?”
这还真是张远始料未及的问题。
“对,来跟我干,我给你一个月五千的底薪。至于办案的提成,只比执业律师少15,怎么样?
在我们辉锦程律所,一般的优秀执业律师,最好的也只能拿60的律师费分成,就连我也只有80。咱们按60算,你也能有45,差不多已经是很多律所执业律师的标准了。
至于你拿到律师证之后的待遇,咱们可以等到时候重新谈,怎么样?”
吴有诚抛出了一个十分诱人的橄榄枝。
实习律师,是要成为执业律师必须迈过去的坎,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异常痛苦的经历。
实习满一年是作为申请律师证的硬性规定,在这个规定下,一般的实习律师几乎都沦为了可以任人摆布的廉价劳动力,而且还是敢怒不敢言的廉价劳动力。
因为实习期是否能够安然无恙地度过,将来给不给你申请律师证,这一切,律所拥有充足的选择权。
命脉被人拽在手里,又有几个人敢不就范的?
至于说起实习期换所,那也基本上是不用考虑的事情。
换所对于实习律师而言,只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而已。
如今天吴有诚给张远的这种条件,张远当然明白,别说是孟庆市,估计就是算上虞国整个国家的实习律师,也不一定能够找出第二例来。
底薪或许可以达到,但45的办案提成,又有哪个所愿意?
所以,就算是自认为主角命格的张远也还是动心了的。
但张远并没有立即回答,因为他想不明白,论学历,自己的文凭在行业内根本就拿不出手,五院四系出身的家伙在整个孟庆也是一抓一大把。
论家世,在孟庆更是无亲无故,若论才学,孟庆市比他优秀的可造之才绝不在少数。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