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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撕毁合同的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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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本布衣,生于乡野,性粗鲁,易冲动。然俱往矣。今逢本命之年,将知天命。也曾怒发冲冠,也曾忍辱负重。恨过生不逢时,怨过背信弃义。深知天下攘攘,蝇营狗苟也为生存之道;世事浇漓,礼义廉耻非为道德底线。在商言商,自古商人重利轻别离;从文知节,常忆文人不食嗟来食。而今我辈,码字是为文人,卖书是为商人,既须守文人之气节,亦要求商人之刻薄,何其难之。

我辈愚鲁,上无经世安邦之功,下无造福乡里之能,仅可试于集市,设摊贩菜,祈养家小。苛捐杂税尽付市侩,蝇头微利以求糊口,奈何经营集市之徒百般算计,折秤收戥,敲骨吸髓,名亦非我名,利亦非我利,市外之摊尽归奸商处置,身后之遗难入家小账户。呜呼哀哉,此意怎平。

意之难平,气之难泄,事之难谋,人之难做。无之奈何,仅能投笔罢市,自设一节以固气节,掷文立言,以记今时今日之变。窃虽扑街,见同气者必相和,与虎谋皮,知不可为但试之。

今日立夏,大汗未出已汗颜也。诸君节快,笃信坑儒之辈无能常,可也。

…………

余进江瞧着路长顺的脸色不对,迟疑起来,问:“路叔,兰花手上也有一份,怎么不让她拿给你看?”

“我找你呢,咋拉,做下亏心事啦,不敢给我看。”

兰花要转让珍禽园的风放出去很久了,村里的人都知道。路长顺肯定也知道,没有出面阻拦,说明他并不反对。

为表明自己并非主动想要接下珍禽园,余进江在和兰花签完协议后,故意放出话去,说兰花要跟着枣儿干大买卖,要做董事长,所以才把珍禽园转给他的。

路长顺也没有任何动静,说明兰花转让珍禽园是经过他同意的。

这时候路长顺突然来看协议,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说他占了兰花的便宜,肯定有人在背后嚼舌头。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协议都签了,余进江才不怕路长顺呢。

“路叔,定金我都交了,有啥亏心的,看就看吧,别发火嘛。”

余进江进到柜台里,用钥匙开了抽屉,把转让协议书拿给路长顺。

路长顺接过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问:“你付了十万钱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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